教学体系(实验教学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模式等)
(一)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根据药学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以药品研究、生产、应用、流通过程的基本规范为指导,要求掌握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受到各学科实验技能、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备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能力;具有满足药学教育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课程、见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不断改革实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创造条件让学生较早地参加科研和其它各类实践创新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药学专业的实验教学的质量标准,构建与职业岗位零距离的综合实践教程新模块,包括:药品研发实践课程模块、 药学服务实践课程模块、药事法规实践课程模块和药品营销实践课程模块。这四大实践模块的高效运行将源源不断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输送更多具有良好的规范化职业素质与较强的实践能力的应用型药学应用型人才,从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应用的每个环节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
(1)构建新药研发实践课程模块:根据药学专业的特点,建立以新药的研制开发规律为指导的药学综合实验课程模块。以原料-制剂-活性测定-品质评价为思路,将现有实验重新组建为四大药学部分:基础实验、药物设计与合成、生物活性及毒性测定、药物品质评价实验。具体可以选择3-4个成熟的、较可能操作的药物贯穿四个部分,通过四个部分的实践,学科之间以新药的研制开发规律为思路,相互交叉,相互渗透,使学生对药学专业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从药学一级学科的高度掌握药学领域中的各种实验原理、方法和技能。
(2)构建药学服务实践课程模块:安排药学生到医院药房甚至临床实习,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参与查房、会诊和病案讨论,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参加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参加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3)构建药事法规实践课程模块:参加药监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实际执法工作,加深对具体法规的感性认识;深入到通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制备质量管理规范(GMP)或药物销售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实验室、制药厂、生产车间、医院药房、营销连锁店、药事管理部门等单位,亲身体验相应药事法规的重要性;实施案例跟踪教学,真实的案例与教学同步展开,更富有挑战性,可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的合作学习;融药事法规于《新药评价基础》和《药理学》等教学中,实现相近学科的交叉渗透,加深学生对药事法规内涵的理解。
(4)构建药品营销实践课程模块:创立药品营销模拟实验室,构造一个真实的营销环境,让学生了解整个企业在市场营销活动中的作为,使学生能身临其境的感受一个医药企业的整体运作。应用案例教学,将某个医药营销事件从背景到具体发生都一一详述,让学生全面了解该药品营销事件的来龙去脉。组织学生展开市场调查,了解某类药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此类药品中的各竞争产品的特点,分析此类药品中竞争实力最强的产品的营销策略。通过这些实践形式,加深学生对市场的认识,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为他们走向工作岗位特别是营销岗位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