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提高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水平。
二、检查年度
2023年度
三、时间安排
检查分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自纠(3月22日前完成)。各学院(部)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自查,对各资助项目逐一梳理,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时间待定)。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部)自查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部分学院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抽查对象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学院(部)资助机构设立、制度建设、资助工作会议记录(纪要)及相关材料归档等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等情况;
(三)对校内各类资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资助育人活动、资助“三行”活动、资助志愿服务活动等相关情况;
(五)资助工作理论研究、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情况;
(六)检查工作组需要向学院(部)、个人了解的其它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根据通知精神,积极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学院(部)自查自纠工作。于3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附件1)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行政楼C312,自查报告和检查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详见校内网)
(二)各学院(部)应在自查的基础上,需分类整理2023年资助工作档案材料,档案资料要做到规范、齐全、整洁、清晰,以备检查。
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