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合理利用校内勤工助学资源,优化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促进勤工助学活动有序开展,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一)本科生固定岗位
各用工单位请根据新学期实际工作需要,于9月5日前重新确认或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数,按要求进行岗位确认和申报。
1.已设有岗位的单位,请尽快根据实际需求,对新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进行确认或动态调整,并统计原有岗位实际用工人数,填报《福建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资助邮箱。
2.单位如需新增固定岗位,须填写提交《福建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C312。新增固定岗位需经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审核,学生工作处会议研究后确定,将核定结果在校园网予以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岗。
(二)本科生临时岗位
各用工单位如有设置临时岗位的需要,须填写提交《福建医科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附件2)及活动策划、通知等,于用工前三日将纸质版送至学生工作处C312。经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核定审批通过,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待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自动取消。
(三)研究生岗位
各用工单位如有设置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需要,请于9月5日前报送《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附件3)。经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审核,学生工作处会议研究后确定,将核定结果在校园网予以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岗。
二、工作要求
(一)用工单位设置岗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岗,不能随意、超额设岗。
(二)岗位设置主要以学生事务助理、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
(三)实际需要设置岗位但未申报的单位,后期原则上不再接受新设置固定岗位的申请。凡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核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擅自用工,勤工助学酬金则由用工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欣华(本科生) 陈辉强(研究生)
联系电话:22862035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联系人:何同学
联系方式:22860673
工作邮箱:zzzx@fjmu.edu.cn
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负责老师QQ群:384474175
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负责学生QQ群:418037364
福医勤工助学招聘QQ群:811529566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