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1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3-2024学年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工作,确保贷款学生顺利放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2023-2024学年已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未确认的学生(含研究生)。

二、材料归整

(一)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

1.确认材料:

根据学生实际到校报到情况,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邮政储蓄)》(附件1)。填写时请注意校对材料中的学费住宿费总和等信息。首次贷款的学生,需提供《贷款受理证明》(附件2)。

2.装订格式:

以《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邮政储蓄银行)》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首次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材料(右上角写上序号)附在后面。

(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1.确认材料

根据学生持有的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高校确认告知书》(样本见附件3)或其他贷款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村信用社)》(附件4)。

2.装订格式

以《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村信用社)》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贷款学生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右上角写上序号)附在后面。

(三)国家开发银行

1.确认材料

根据学生持有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样本见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6)。填写时请注意校对材料左下角的“回执校验码”。

2.装订格式

以《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国家开发银行)》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所有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上联在右上角写上序号后交给学校,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附在封面后面。

(四)其他银行

1.确认材料

其他银行要求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没有统一的样式,请贷款学生将需由学校盖章确认的材料填写完整,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其他银行)》(附件7)。  

2.装订格式

以《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其他银行)》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所有贷款学生的贷款材料(右上角写上序号)附在后面。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按不同银行的装订、报送要求,做好高校网络确认的前期准备工作,老生、新生材料分别9月119月15前,将纸质版交至学生服务中心(菜鸟驿站旁),电子版发送至资助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非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贷款学生如持有“电汇凭证”、“业务凭证”、“来账凭证”、“合同”等材料的,请学生妥善保管,该凭证是贷款资金往来证明材料,主要是贷款入账后用于财务核实,无需上交。

(二)无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1.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果学生手中并无《高校确认告知书》,可自行登录农信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打印上交材料。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根据指定确认材料中的“回执校验码”进行高校确认。如学生手中缺此材料,请自行联系贷款银行索取。

(三)放款

银行的放款时间不一致,具体放款时间请咨询具体经办银行。银行审批通过放款至高校账户,经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核实并抵扣学杂费后将余额发放至学生个人缴费卡。贷款经费到账、抵扣学杂费等相关信息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届时请认真核对。

(四)学校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医科大学    

账号:35001870007050007795-000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

高校确认期间,请通知贷款学生自行登录贷款系统核实是否已经通过学校确认。如有疑问,请拨打0591-22860673,22862035咨询。

 

联系人:刘欣华 陈辉强    

邮箱:zzzx@mail.fjm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3831

上街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版权所有:福建医科大学 闽ICP备0500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