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用工单位申报、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审核,现将《福建医科大学暑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汇总表》予以公布(见附件1)。
请各用工单位开展选聘勤工助学学生工作,选聘学生必须经学生所在学院(部)审核同意留校,不得以勤工助学为由申请留校。选聘学生需填写《福建医科大学暑期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2),于7月4日前将纸质版表格报送至行政楼C312。
各用工单位在开展暑期勤工助学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管理、监督、考核,做好详细的出勤、考核记录,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学生所在学院(部)应主动与用工单位联系,密切跟踪学生的动向及安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