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29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38
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9年度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118号)和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管文〔20189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侨、港、澳、台学生)

二、参保时间

201891日至1231

三、缴费标准

2019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年。2018级大学新生在2018年度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189月至201912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的,个人应缴医保费320元。

因易班系统原因,2018-2019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先行缴交个人部分,按相关规定由财政补助或学校全额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方式另行通知。

四、参保缴费方式

各学院(部)组织参保学生于20181130日前登录“易班网”校本化平台,按附件1的操作流程办理参保及支付宝在线缴费。

五、就医结算

(一)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学生可持社会保障卡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直接刷卡结算。

(二)异地住院就医结算

学生可按照异地就医相关规定(附件2),经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备案登记后,方可进行就医结算。需学校统一备案的非福建籍生源学生,可由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福州市大学生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明细表》,汇总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异地门诊就医结算(仅限福建省内实习、见习生

请各学院组织在福建省内非福州地区实习、见习的学生,填写《学生在外地实习、见习期间申请异地门诊报销备案表》(附件3)备案后,到指定就诊医院门诊就医,可进行手工报销结算(每学期集中结算一次)。

()手工报销结算

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经批准转外就医、电脑发生故障、年度结转停机、经报备异地门诊就医等情况,可手工报销结算医疗费。具体报销所需准备的材料详见附件4

六、社会保障卡申领

社保卡申领及补换卡业务由海峡银行(网址www.fjhxbank.com)负责办理。首发卡申请可按照《众行海峡市民卡-首发卡预约制卡操作流程》(附件5),下载“众行海峡”APP 注册,点击“首页-市民卡申请”免费申请办理。

需学校统一领卡的学生,请于20181130日前完成申请工作。在申请时, “现居住地”统一按“福建医科大学-学院-年级-专业”的格式填写;“领卡网点”统一选择“总行营业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部)要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提高大学生参保意识,确保我校全体大学生享有医疗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学生的抵触情绪,重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因病休学等特殊学生的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减轻学校和家庭的负担。对每个未申请参保的学生,要逐一了解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应安排辅导员、学生干部专门负责此事,精心组织,确保本次学生医保申请、缴费工作顺利完成。有条件的学院(部)可对缴费有困难的特殊学生给予医保专项补助。

(三)按时完成。125日前,各学院(部)完成统计、汇总、相关材料报送等工作。填写《学院2018-2019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数据统计表》(附件6)、《学院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汇总表》(附件7)、《福州市大学生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明细表》、《学生在外地实习、见习期间申请异地门诊报销备案表》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学生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资助科专用邮箱。

联系人:赵传春 联系电话:22860673

工作邮箱:zzzx@fjmu.edu.cn

附件:

1.大学生医保参保操作手册

2.异地就医相关规定

3.《学生在外地实习、见习期间申请异地门诊报销备案表》

4.手工报销结算所需材料

5.《众行海峡市民卡-首发卡预约制卡操作流程》

6.《学院2018-2019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数据统计表》

7.《学院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汇总表》

8.放弃办理大学生医保声明(样板参考)

9.2019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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