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师及科研人员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手续办理

发布时间:2025-08-06信息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访问次数:201

一、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所需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提示:请确保以下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1MB。

1一寸白底证件照照片(需提供宽和高等于或大于354x*472x的照片,文件大小大于40k)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申请表填写中文,见附件1)

3)工作资历证明(如申请人有工作经验,则须提供申请人原工作单位或在聘单位近1年内出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中、外文,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5)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明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6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以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7)申请人护照首页(完整首页,包括上半页和下半页,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8)申请人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信息及最新入境章页完整扫描页

9体检证明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时间在6个月内

10)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或进站审核表(博士后需提供);

11)外国人变换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原聘用单位的推荐信、解聘证明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证明;

12所有非中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护照除外)

(13)境内申请需提供住宿登记表;

1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福州市外国专家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4楼(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现场办理流程

  (1)乘梯至四楼,告知工作人员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用身份证取号

  (2)叫号后至窗口递交核验材料;

  (3)等待人社局后台核验后出具外国专家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领取后请拍照扫描一份)

*现场核验所需材料为线上申请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二、办理居留许可所需材料及流程

1)申请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入境签证页、入境章页或有效居留许可页原件及复印件;

3)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6个月内,需符合签证申请要求)

聘用单位提交以上材料国际处,领取行政准予许可决定书,开具申请公函,聘用单位随同外籍教师至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局现场提交受理,办理居留许可。

 

△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2楼(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办证大厅二楼取号;

2.申请人至窗口预审、扫描照片,获取受理号码;

3.叫号后至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4.申请人对《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上信息及费用进行确认并签字,完成申请,根据回执上的时间领取居留许可。


附件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FOREIGNER S WORK PERMIT.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