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研部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3-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27

一、严禁库内存放危险品,未经教研部同意,不准存放个人物品,非专职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二、仓库钥匙除保管员持有外,其它人不准配带,如有特殊情况须转交他人时,必须有部领导批准,保管员无权转交。

三、严禁在器材仓库内吸烟,人员外出或下班,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四、体育器材的使用,首先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学生借用时须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允许借用一件,两日内归还。

五、单位和教职工个人借用器材需经部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借手续,并在审批日期内归还。

六、运动队训练或比赛所需体育服装、器材,必须由本队教练员办理借用手续,按时归还。

七、对借用的体育器材,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如有丢失,照价或折价赔偿。

 

体育教研部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