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文件依据:《福建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闽医大2024〔138〕号)
(一)岗位聘用的实施对象有哪些?
答: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所有在岗教职员工。
(二)学校岗位类别及各类岗位职级结构有哪些?
答:岗位类别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各类别岗位数及岗位结构比例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为准。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含专职科研)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对应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学校设置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三)学校岗位聘用的程序有哪些?
答:学校岗位聘用一般分为以下8个程序。公布岗位→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单位评审→学校评审→学校审批→结果公示→签订合同。
(四)学校岗位聘用组织机构有哪些?
学校成立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决策,岗位设置方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岗位聘用办法的审批,聘期考核结果的审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相关工作机构。
1.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拟定岗位设置方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岗位聘用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
2.教师聘任委员会,负责审核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条件,研究处理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定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选。
3.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管理岗位拟聘人选。
4.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选。
5.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岗位聘用工作中的纠纷调解及教职工申诉或投诉核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
各二级单位组织机构与职责:各二级单位以学院(部)、研究院(独立设置的)、中心为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机关单位、图书馆、信息中心、继续教育处联合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岗位聘用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建。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的岗位聘用推荐工作;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岗位聘用推荐工作。
(五)学校岗位聘用期限是多久?
答:第四轮岗位聘用已于2023年开展,聘期三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从2026年9月1日起聘期定为4年。聘期内,专业技术(含附设专业技术)或工勤人员达到上一级任职条件的,在职数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晋升岗位职级,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管理人员职务晋升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新聘人员的聘用合同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答:学校新聘人员的聘用合同终止时间一般确定为校内同一系列受聘人员合同终止的相应时间。第六层次及以上引进人才聘用合同终止时间按人才与学校签订的《引进人才聘用合同》执行;入选“宗濂计划”人才岗位的人选,聘用合同终止时间按人选与学校签订的《“宗濂计划”聘用合同书》执行。
(七)学校予以岗位解聘的情形有哪些?
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以上刑罚的;
2.违反《教师法》有关规定,拒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或违背师德师风,品行不良,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影响恶劣的;
3.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经校学术委员会查实,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
4.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
5.连续两个聘期考核不合格,或聘期内出现3次重大教学事故,且又不服从工作岗位调整或调整岗位在1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7.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境)或者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8.其他依法依规应予解聘的。
(八)高等级岗位职数可以借用到低等级岗位使用吗?
答:岗位层级间高层级空余数不用于低层级,同一层级内高等级岗位空余数可用于低层级。如某单位专技五级岗位职数有空余,可以借用到六级或七级(均属于副高层级)岗位使用,但不可以借用到中级(八、九、十级)岗位使用。
(九)临近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聘用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在达到退休年龄前1年的教职工,因受单位岗位数限制或未达到所在单位晋级条件,但具备学校相应职级岗位条件,在学校有剩余岗位数的前提下,允许申请聘用至相应的岗位等级或申请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年度不能申请竞聘更高等级职务。
(十)岗位聘用条件中的有关业绩的起算时间如何认定?对所涉及的科研、教研项目的结项状态有无要求?
答:岗位聘用条件中的有关业绩,均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的业绩。科研、教研项目应为现聘职称以来取得的项目,项目起算时间以“开始日期”为准,而非“立项日期”。岗位聘用所涉及的科研、教研项目,除岗位聘用的前置条件“近两年主持或参与科研(教研)项目”可为在研外,其余主持或参与项目,均须为经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
(十一)岗位聘用前置条件“近两年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与竞聘条件中“省级以上科研或教研课题负责人”两者是什么关系,可否为同一课题?
答:两者可为重合关系,即可以为同一课题。如:一教师2020年7月聘副教授,一项省级课题2021年1月起在研,2024年12月正常结题。2025年8月申请晋聘专技五级,即为满足以上前置条件“近两年主持”与竞聘条件中的省级课题负责人的要求。
(十二)岗位聘用条件同项可否累计?
答:同项不累计。如:文件表7《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竞聘条件(一)》中“B项目及成果类——(1)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研课题(个人排名前二);或1项厅级科研(教研)项目负责人”,一教师承担省级科研课题1项,同时为1项厅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只能计为满足1项条件。
(十三)聘现职称以来,晋级不同岗位等级,同一业绩可否两次使用?
答:可以。如一教师2020年7月聘副教授,2022年10月发表B类期刊论文1篇,用于2023年9月晋级聘用专技六级,该篇论文仍可用于后续晋级聘用专技五级使用。即岗位晋级聘用条件现聘职称以来可累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