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文件依据:《福建医科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闽医大〔2024〕6号)
(一)学校参加聘期考核的教职工范围有哪些?
答: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受聘于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所有在岗教职员工都需参加聘期考核。其中,在本轮聘期内新进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参加聘期考核;另对聘期内延聘的教师,实行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等情况一年一聘,不再进行聘期考核。
(二)聘期考核的周期是多久?
答:第四轮岗位聘用已于2023年开展,聘期三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从2026年9月1日起聘期定为4年。
(三)聘期考核结果有几个档次?
答: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四)聘期内晋升职务的人员聘期考核怎么做?
答:聘期内晋升职务的人员,在新聘岗位聘用时间满2年的,按新聘岗位等级进行考核,在新聘岗位聘用时间未满2年的,按原聘岗位等级进行考核。
(五)聘期内岗位变动人员转聘至与本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怎么考核?
答:聘期内岗位变动人员转聘至与本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选择原聘岗位或现聘岗位进行考核;未按《福建医科大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闽医大〔2021〕277号)第九条中规定的年限转聘至与本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则不予聘期考核及续聘。
(六)不同岗位的聘期考核内容有哪些?
答:学校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3类,不同岗位考核侧重点不一样。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立场、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对政治立场、师德师风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管理岗位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立场、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出勤情况等。工勤岗位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立场、道德品行、技能水平、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及出勤情况等。
(七)不同岗位的聘期考核指标有哪些,具体指标是如何确定的?
答: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二至七级岗位)的聘期考核指标由学校统一制定,二级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考核指标要求的聘期考核指标,报学校备案后执行。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职务聘期考核指标由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报学校核准后执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聘期考核指标由学生工作处(部)牵头制定。
2.管理岗位聘期考核指标由学校统一制定。
3.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指标由二级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勤人员,聘期考核指标参照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执行。
学校不同岗位的聘期考核具体指标可见《福建医科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闽医大〔2024〕6号)
(八)聘期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
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聘期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1.聘期内未达到相应岗位等级考核指标的;
2.聘期内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3.聘期内严重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或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4.聘期内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5.聘期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
6.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有2个年度“不合格”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8.管理岗位人员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规定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情形之一的(不含第十二、十四项);
9.管理或工勤岗位人员,聘期内被效能问责(包括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5次以上的;
10.其他经学校研究认定为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九)聘期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是决定岗位续聘、晋聘、低聘、转聘、解聘的基本依据。
(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档次的,予以续聘或晋聘。
(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的,则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或予以解聘。
1.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降低一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若原聘岗位等级为本层级的最低等级,新一轮岗位聘用仅续聘原岗位等级一次。
2.专业技术岗位连续2个聘期考核不合格,原聘岗位等级为本层级的最低等级的,则降低职称等级聘用;或在职称低聘的基础上予以岗位类别调整;或予以解聘。
3.管理或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或予以解聘。
4.聘期考核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申请岗位晋级或晋升高一级职称。
(十)聘期考核中要求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必须要结题吗?
答:不用结题,只要聘期内有在主持或参与即可。
(十一)一项科研课题,在研时间跨两个聘期,是否两个聘期均可以使用?
答:可以。如:一教师聘任教授专技四级岗位,主持一项省级课题,2026年1月起在研,2029年12月结题,则该课题可用于2026年8月的聘期考核,后续也可用于2026年9月至2030年8月的聘期考核。
(十二)在2024年新的聘期考核文件出台之前已经发表的论文标准是否可以按照旧版聘期考核文件对于论文的考核要求来算?例如:根据上一轮聘期考核要求,专技六级岗位对科研论文的要求是SCI四区以上,某副教授文章在这一轮新聘期考核要求(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发布前已被SCI四区期刊接收,并已online,是否可以算?
答:不可以,需执行2024年出台的聘期考核文件规定的要求。
(十三)若一篇文章有两个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是福建医科大学),其中一个是导师,另一个是研究生,这样文章折算后导师能否按一篇文章计算?
答: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按人数折算,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可由作者商定该论文归属,应提供作者签署的使用说明。
(十四)新的聘期考核办法专技六级岗位要求科研论文是C刊,如果文章在B刊发表,可否按翻倍计算。
答:不可以翻倍计算。
(十五)聘期考核中,综述的文章是否可以纳入计算?
答:不可以纳入计算。
(十六)聘期考核及岗位聘用文件中均有规定“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按人数折算,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可由作者商定该论文归属”,同一篇论在聘期考核、岗位聘用中是否可以有不同归属?
答:不可以。同一篇论文约定归属后,在岗位聘用、聘期考核中应保持一致。
(十七)对于临近退休的教职工聘期考核要求是否有酌情降低?
为鼓励临近退休的教师帮助中青年教师成长和团队建
设,充分发挥资深教师传帮带作用,对将于聘期结束后一年内退休的教师适当调整聘期考核科研要求(不含拟延聘人员),学术论文数量减半或降低一个类别,课题要求降低一个级别。其他临近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