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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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教师访学研修相关

一、教师国(境)外访学研修回校手续办理流程及要求

①到人事科报道,办理回校会知手续;②到师资科办理进修完成手续,登记备案,并提交有关材料(a.进修完成或结业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b.研修报告两份,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一份;c.在全校范围内给师生做一次讲座<校园网发布讲座通知>);③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材料:教师进修项目清单附票据(需让财务处先审核)、进修协议书、进修申请表、OA审批表、对方邀请函、政审备案表、经费预算表、录取通知文件及名单等。

 

二、教师国内访学进修回校手续办理流程及要求

①到师资科办理进修完成手续,登记备案,并提交进修结业考核表、结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②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材料:教师进修项目清单附票据(需让财务处先审核)、结业考核表、结业证书、进修协议书、进修申请表、录取通知文件及名单等。

 

三、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历、学位回校手续办理流程及要求

①到师资科办理进修完成手续,登记备案,并提供博(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②到人事科办理学历、学位变更手续。③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材料:教师进修项目清单附票据(需让财务处先审核)、进修协议书、进修申请表、录取通知文件及名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