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拨付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人才入职后,按照自身科研规划结合聘期任务撰写《福建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任务书》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签章后,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项目科,以项目立项形式将经费划拨至人才科研经费账户。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总额高于20万元的分两次下拨,首次拨付50%,待中期考核合格后再拨付50%。
其中,《任务书》中项目负责人为人才本人,研究期限与聘期一致,经费预算为《福建医科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服务办法》中人才对应层次科研启动经费总额。
(二)如何申领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
人才入职后购买的本人名下福州市房产,可凭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一次性提取。已领取购房补助的人才住宿自理,不再享受人才公寓相关待遇。领取购房补助的引进生,次月起不再享受省2000元/月租房补贴。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如何申领福建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与住房补贴?
福建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与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从省外引进的人才。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省外高校博士毕业、省内单位出站不满一年的博士后,也在申领对象范畴。
福建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以下简称“生活津贴”)每年4月和10月由人事处集中组织申报。4月份可申报人员为去年10月至当年4月符合要求的新入职人员;10月份可申报人员为当年4月至10月间符合要求的新入职人员。生活津贴仅需进行新增人员申报,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连续5年发放(2000元/月),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
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以下简称“住房补贴”)每年4月由人事处集中组织申领,人才首次申领需入职满2年(即入职年份+2)。省直机关事务局按照人才引进前已认定的职称标准(正高职称每人18万,副高职称或博士每人14万)分5年发放至个人。住房补贴需每年度申领,当年度未申领的延至下一年申领,至发满5年为止。
福建省引进生不再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与住房补贴。申领发放过程中遇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四)人才入选引进类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BC类)的,ABC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人才入选引进类ABC人才的,省补助资金与人才享受的学校购房补助按重叠期3年计算,遵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发放。以第六层次人才(学校购房补助30万)入选“国内C类”为例:国内C类人才补助经费25万,入职满一年申领发放第一期12.5万,入职满三年申领发放第二期12.5万,发放人才的ABC补助资金共计:
25万-30万/5年聘期*3年重叠期=7万,待第二期补助资金下拨后拨付7万。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宗濂计划”的,科研经费如何计算?
正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优秀博士入选“宗濂计划”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宗濂计划”人才对应科研经费。层次人才聘期结束且聘期考核合格的,“宗濂计划”人才对应科研经费全额享受。科研经费入选后拨付50%,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拨付50%。
(六)引进高层次人才如何申请入住学校人才公寓?
非福州户籍引进人才,来校报到前3天需向人事处报备住房需求,来校报到后前往国资处选房并领取钥匙,当日即可入住人才公寓。入住后按照国资处要求补齐相关申请材料。
福州户籍人才,来校报到后前往国资处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完成申请流程后入住人才公寓。
(七)引进高层次人才入住学校人才公寓每月租金是多少?
未申领购房补助的人才(含引进生省住房补助),入职前两年免租金入住,两年后按普通配租标准即每月9元/㎡收费。已领取购房补助的人才(含引进生省住房补助),按市场化租赁标准即每月18.2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