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师〔2021〕59号)和《福建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医大委〔2021〕4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和报告制度。
请各单位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福建医科大学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福建医科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等规章制度,对我校在编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含临床教师、编外派遣及兼职人员)2021年7月至12月是否存在师德失范事件进行摸排和梳理,认真填写查处的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师德师风失范事件处置基本信息表(附件2),并于3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dsfjs@fjmu.edu.cn,纸质版盖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上街校区行政楼B314)。此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6月师德失范行为情况,12月31日前报送当年7月至12月师德失范行为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请按制度要求执行。发生重大的、引起社会较高关注的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报送应对处置情况。
联系人: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宋叶叶,电话:0591-22862065。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
2.福建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失范事件处置基本信息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