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医科大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闽医大〔2021〕277号)和《福建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闽医大〔2009〕101号)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考核及校人事处审核,同意聘任杨澜等3位同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人员聘任信息见附件。
附件:杨澜等3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一览表
福建医科大学
2023年6月25日
福建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