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全职博士后招收简章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学校设有21个学院(部),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等4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协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妇儿临床医学院、肿瘤临床医学院等8所临床医学院。在福建省设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临床教学医院27所,专业实践教学基地90个。与海内外12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校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合作。
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院士工作站。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肿瘤免疫药物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恶性肿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4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国家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等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共建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为全国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协和医院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单位,附属第二医院为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口腔医院为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建设单位。
为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招收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二)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四)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发表过5分以上SCI者,年龄与获得博士学位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选择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
申请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和意愿,与合作导师联系,达成初步意向。
(二)学科面试
导师初步同意招收后,设站单位(系)组织3-5名博士生导师,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提出考核和接收意见,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福建医科大学博士后面试登记表》等材料。
(三)综合审查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挂靠人事处,下简称校博管办),在人事处、设站单位和合作指导教师的协助下,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综合审查,在择优录取的原则下,确定拟录取对象。
(四)上报审批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将材料按要求上报省博管会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向申请人发出正式通知。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待遇不低于每年28万元。我校参照同职级人员为博士后人员办理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险。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合作导师所在单位发放,根据协议发放2-3年,在站时间超过3年,3年后的工资由导师支付一半。鼓励设站单位、导师按照更高出站条件,给予博士后更高待遇。
(二)科研经费
博士后人员进站后,由合作导师所在单位提供总额不低于20万元的博士后研究启动经费,该经费单独立帐,经费开支需经导师签字。鼓励支持博士后进站人员申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及各种研究项目的经费,如“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海峡交流博士后资助计划”、“闽港澳博士后交流项目”等。
(三)其他福利待遇
1.根据学校政策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或3000元/月租房补贴。
2.博士后工作期满后,考核成绩优秀者,学校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可优先考核任用。
四、在站工作期限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3年,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延期出站,须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医科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表》,提交学校批准。
五、出站基本条件
完成《博士后工作协议书》中所列研究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科院JCR二区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中科院JCR三区论文2篇,或影响因子3分以上论文2篇,可申请出站。
六、注意事项
1.我校培养的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进入博士专业所在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中科院JCR二区文章者,可予以考虑接收);
2.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科研项目、科技奖励)均应将福建医科大学列为第一署名单位。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行政楼B座三楼315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961
电子邮箱:fmuszk@mail.fjmu.edu.cn
传 真:0591-22862012
其余未尽事宜,详见《福建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