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部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临床医学部发布时间:2024-12-05浏览次数:162

各相关临床教学基地:

期末将至,为切实做好我部期末本科教学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教学工作

(一)教学进度表

请各教学基地于2024年1230日前报送2024-2025学期进度表,经分管教学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签字,寄达临床医学部备案。

邮寄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福建医大临床医学部109办公室,邹老师18359180780。

(二)评学、评教工作

1.各单位应根据《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学期听课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党政、同行、督导听课人员抓紧时间完成听课任务。

2.授课教师结束本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后,系统将开启教师评学、学生评教路径,各教学基地应引导授课教师和学生在七天内登录M福医大,认真、负责地作出客观评价。

二、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1.2021级临床医学专业、麻醉专业期末考试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13日。请各教学基地安排人员提前签收领取考试答题卡,各课程考试前请及时确认答题卡类型和数量。

2.各临床教研室要在考试前统计出学生过程考核成绩,注意过程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课终考核压缩过程性考核水分,体现差异性,原则上过程性考核次数不得少于学分数,需提供过程性考核支撑材料,不得毫无依据,随意给分。

3.考试前请各教学办务必协同辅导员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福建医科大学考场规则》、《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学生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认定的规定》、《福建医科大学监考人员职责》三份文件均已新修订(详见附件1-3),各教学基地必须组织教师学生集中学习,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保障学生考风考纪。

4.做好监考人员安排,每间考场至少安排2位监考老师(其中至少一名是任课教师)。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福建医科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要求,监考时佩戴监考牌,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过程教师尽量不要使用手机。监考过程应多走动,以防止作弊行为为主要目的。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现违规、舞弊现象应进行当场认定,如实填写相应材料并上报临床医学部、教务处进一步处理。

5.按时将成绩录入系统(课程考试后10个工作日,补考5个工作日),认真做好成绩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若成绩发布后发现成绩报送有误,将按照《福建医科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后才能申请修改学生成绩。          

三、其他事项

1.福建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已发布(2025年10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第五条:专业核心课程及执业(从业)资格考试相关课程的课终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过程考核成绩不予计入课程考核总评成绩,课终考核成绩即为总评成绩。任课教师须十分明确各专业核心课程及执业考试相关课程,教学大纲应对标执业考纲,不得低于执业考纲标准。新一轮备课中应当对这些调整有所体现。

2.关注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执医考试通过率作为各家医院国考指标,也是临床专硕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提升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请各临床教学基地因地因人制宜制定相应培训方案,针对本单位考生组织培训含在职人员、住培学员、研究生等)。同时,学校已在教务处——超星教学云平台上建设“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复习资源”,并附上操作指南,各单位可转发生参考。


附件1 《福建医科大学考场规则》.docx

附件2 《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学生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认定的规定》.pdf

附件3 《福建医科大学监考人员职责》.docx

附件4 福建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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