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doc
2023硕士复试工作通知的附件2-5.xls
附件6.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秘书培训手册).pptx
附件7:2023年硕士各项承诺书.rar
附件8:临床医学部2023年临床医学部专业学位导师招生情况汇总表.xlsx
各培养单位: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根据研考国家线、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确定了各专业方向招生复试分数线,详见研究生院官网。
二、组织工作
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学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科组负责遴选复试专家、复试试题命制、面试工作开展等工作。学科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后勤保障并对学科复试过程负责。
临床医学的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组织;一志愿临床专硕的临床技能操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考核,调剂阶段由学科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面试由学科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
三、招生计划
学校下达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招生计划为343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33人,普通计划包含已接收的推免生2人(专硕)。学部根据各学科申报招生数、参考往年的招生情况,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期间,将根据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将对各学科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三级学科代码 | 三级专业 | 招生计划数 (含推免) | 已接收推免生数 |
105101 | 内科学 | 01 | 心血管病 | 25 |
|
105101 | 内科学 | 02 | 血液病 | 12 |
|
105101 | 内科学 | 03 | 呼吸系病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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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1 | 内科学 | 04 | 消化系病 | 14 | 1 |
105101 | 内科学 | 05 | 内分泌与代谢 | 10 |
|
105101 | 内科学 | 06 | 肾病 | 13 |
|
105101 | 内科学 | 07 | 风湿病 | 3 |
|
105101 | 内科学 | 08 | 传染病 | 9 |
|
105102 | 儿科学 |
|
| 8 |
|
105104 | 神经病学 |
|
| 14 |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
| 10 | 1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
| 3 |
|
105109 | 全科医学 |
|
| 14 |
|
105111 | 外科学 | 01 | 普外 | 37 |
|
105111 | 外科学 | 02 | 骨外 | 32 |
|
105111 | 外科学 | 03 | 泌尿外 | 20 |
|
105111 | 外科学 | 04 | 胸心外 | 14 |
|
105111 | 外科学 | 05 | 神外 | 7 |
|
105111 | 外科学 | 06 | 整形 | 1 |
|
105111 | 外科学 | 07 | 烧伤外 | 1 |
|
105115 | 妇产科学 |
|
| 8 |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
| 9 |
|
105118 | 麻醉学 |
|
| 25 |
|
105107 | 急诊医学 |
|
| 7 |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
| 6 |
|
105124 | 超声医学 |
|
| 6 |
|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地点
根据历年招生完成情况、导师的学术地位等,遴选学科负责人,复试地点为学科负责人所在单位。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类别 | 学科负责人 | 学科负责人所在单位 |
内科学(呼吸) | 105101 | 专业学位 | 林立 | 附属漳州市医院 |
内科学(风湿) | 105101 | 专业学位 | 陈宏浦 | |
超声医学 | 105124 | 专业学位 | 杨舒萍 | |
内科学(肾病) | 105101 | 专业学位 | 陈珊莹 | |
外科学(普外) | 105111 | 专业学位 | 陈德波 | 附属泉州第一医院 |
外科学(普外) | 100210 | 学术学位 | ||
外科学(烧伤外) | 105111 | 专业学位 | 程君涛 | |
急诊医学 | 105107 | 专业学位 | 陈伟文 | |
妇产科学 | 105115 | 专业学位 | 吕育纯 | |
内科学(心血管) | 105101 | 专业学位 | 陈开红 | 附属龙岩第一医院 |
内科学(心血管) | 100201 | 学术学位 | ||
外科学(神外) | 105111 | 专业学位 | 阙双林 | |
外科学(整形) | 105111 | 专业学位 | ||
内科学(血液) | 105101 | 专业学位 | 陈隆天 | |
内科学(血液) | 100201 | 学术学位 | ||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 | 105101 | 专业学位 | 涂梅 | |
内科学(消化) | 105101 | 专业学位 | 陈宏斌 | 附属三明第一医院 |
内科学(传染) | 105101 | 专业学位 | 宋慧雯 | |
外科学(骨外) | 105111 | 专业学位 | 林成寿 | 附属闽东医院 |
外科学(泌尿外) | 105111 | 专业学位 | 刘昌明 | |
外科学(泌尿外) | 100210 | 学术学位 | ||
神经病学 | 105104 | 专业学位 | 郑建明 | |
神经病学 | 100204 | 学术学位 | ||
麻醉学 | 105118 | 专业学位 | 魏海翔 | 附属南平第一医院 |
全科医学 | 105127 | 专业学位 | 陈小杰 | |
外科学(胸心外) | 105111 | 专业学位 | 许志扬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外科学(胸心外) | 100210 | 学术学位 | 许志扬 | |
耳鼻咽喉科学 | 105117 | 专业学位 | 朱忠寿 | 宁德市医院 |
放射影像学 | 105123 | 专业学位 | 魏鼎泰 |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00207 | 学术学位 | ||
儿科学 | 105102 | 专业学位 | 章丽燕 | 附属福州儿童医院 |
儿科学 | 100202 | 学术学位 |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专业学位 | 纪家武 | 附属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105106 | 专业学位 | 陈阳 | 福州市皮肤病院 |
(三)复试时间
1.3月28日召开学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培训会议;
2.3月25-4月2日完成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复试小组组建、试题库建立等工作;
3.4月3-4日完成一志愿复试(面试);
4.4月8-10日完成校内调剂复试(技能考试和面试);
5.4月15-17日完成外校调剂复试(技能考试和面试);
6.4月22日前提交复试材料,学部汇总以后交研究生院。
(四)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由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5-7名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
(五)复试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提前建立结构化面试题库及评分标准,复试试题及其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应用(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查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占考研总成绩的40%。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科目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低于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单科最低线)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在面试时以对话的形式进行。
3.临床技能考核: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进行临床技能测试,占复试成绩25%。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体格检查、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单人徒手心肺复苏、外科切开缝合、拆线换药、导尿、穿脱手术衣戴手套等;
4.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专业知识、案例分析/病例分析,学习、工作、科研经历,研究生学习生涯规划、综合素质等。
(六)复试流程
1.考生线上报到,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到并提交报考材料。各专业复试小组需在复试前完成报考材料审核。
2.专业课笔试和临床技能考核,通过后参加复试面试。
3.各学科的复试小组组织面试。复试全程(含笔试、临床技能考核、面试等)需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刻盘提交学部,学部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
5.专业学位面试要求:按学科统一面试,面试后选导师。
步骤:①复试前学部公布各学科招生计划数及招生导师名单;②按学科组织统一面试,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其余按二级学科;③复试小组根据本专业组分配的招生指标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按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排序,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数;④拟录取考生按顺序填报若干个导师,由导师在限额内选择学生。未被导师选定的学生进行第二轮或者第三轮报名双选,以此类推,导师原则上不得拒收拟录取考生。
五、调剂工作
第一轮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可进行调剂,先进行一轮校内调剂,校内调剂后仍有缺额的专业进行外校调剂。外校调剂考生条件不得低于校内调剂的条件。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求。初试成绩达到调入专业方向的复试分数线。
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为1:1.5。临床医学各专业调剂由研究生院负责。
(一)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考生直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履行相应的填报、确认等相关程序。
1.跨专业调剂
临床医学专业可向医技专业、基础医学、药学等专业调剂,但不得逆向调剂。
2.跨类型调剂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达国家线的可申请调剂学术型(1002),学术型不可调为专业学位。
(二)外校调剂
外校调剂生源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条件。
临床医学:一志愿考生复试、校内调剂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报送外校调剂需求。调剂要求为①符合招生简章报考要求;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含应届生);③初试成绩达到调入专业方向的复试分数线;④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专硕可以调学硕。
六、录取办法及各项材料报送
(一)录取办法:按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低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低于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单科最低线)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期间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6.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部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逾期不予受理。获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在次年4月向研招办书面提出入学申请。
各学科原则上每个导师先招收一个学生后,再考虑收第二个学生,具体由学科组定,但每个导师招生数不得超过申报的招生数。
(二)复试结果报送
各学科组应及时将复试结果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上报,一志愿考生的复试结果应于4月6日前、校内调剂考生应于4月15日前、校外调剂考生应于4月25日前上传系统。以便研招办审核、发送待录取通知、公示等。
校外调剂可先从线下发送拟录取结果,研招办将及时反馈各学部外校调剂考生待录取确认情况。
(三)纸质材料报送
各学科负责单位在4月22日前将复试光盘(需标注复试时间、专业、考生姓名)、各项复试保密承诺书、考生复试材料等送学部。考生复试材料按复试批次-专业-考生编号排序整理好,包括:复试录取信息确认表、复试评分表、复试试题及答案等。
七、监督和复议
(一)学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部的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科负责人所在单位对学科的复试过程负责,学部研究生教育科受理考生投诉、申诉,组织调查、复议工作。
(二)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组,督查各学科复试工作。各学科应坚持质量导向,明确评判标准,择优录取考生。若一志愿录取考生初试成绩排名1:1.5以外(即招生计划2人,录取第4名及以后的考生),需第一时间向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写书面说明,待校研招办审核同意后,才可告知考生录取结果。
考生可通过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学部进行复试、调剂、录取相关问题咨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2862107;邮箱:yzb@fjmu.edu.cn。学部研究生教育科电话0591-22860132
附件:
1.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
2.硕士复试小组现场面试流程
3.硕士复试小组现场面试流程图
4.考生复议申请表
5.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导表
6.复试秘书操作手册
7.承诺书等
8.临床医学部2023年专业学位导师招生情况汇总表
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部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