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部课程思政改革,优化教学方案,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作用,结合教务处《关于开展福建医科大学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的通知》,学部拟开展第二期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单位
附属泉州第一医院、附属漳州市医院、附属龙岩第一医院、附属三明第一医院、附属南平第一医院、附属闽东医院、附属福州市第一医院、附属福州市神经精神病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二、 建设课程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精神病学》《神经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皮肤性病学》《急诊与灾难医学》《老年医学》《核医学》等。
三、 建设要求
1.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以课程(已纳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通识教育课,2学分及以上)为单位上报。同一课程同一单位编写10个及以上案例的可设置主编1名(参照医大教务处〔2023〕193号文件要求),直接推荐申报校级课程案例库(附件3、5);未满10个案例的则由学部统筹,协调组织申报校级课程案例库。
2.每个单位《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每门课程至少完成4个教学案例,其他课程至少完成2个教学案例,编写模版及要求见附件1。
3.建设重点应紧紧围绕医学教育特点,加强医德医风,着力培养学生“敬佑生命、就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精神,注重加强医者仁心教育,在培养精湛医术的同时,教育引导学生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尊重患者,善于沟通,提升综合素养和人文修养,提升依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做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医生。
四、案例审核
1.各单位应参考附件4的标准对各教研室提交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进行审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政审把关(政审意见填写在附件1 单位意见栏内,并盖单位党委章),合格者方能提交。需提交材料包括:
(1)课程思政案例电子版(附件1);
(2)课程思政案例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与所在单位及分管院领导盖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1日
2.学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评审优秀者纳入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共享库,各单位可自行下载分享给相关教研室使用(平台使用方式另行通知);评审不合格者,需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审核。学部根据审核结果统筹组织申报校课程思政案例库。
联系人:康建军
联系电话:13960790468
附件:
3. 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临床医学部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