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大临床教〔2021〕2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教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闽医研[2001]8号)和《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学生临床实习经费和研究生业务费拨款管理的通知》(闽医大 [2003]217号)等文件精神,学部将转拨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业务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2021学年下拨研究生业务费已汇总成表(见附件1、2),此次下拨的研究生业务费参照如下标准:
序号 | 学生类型 | 标准 |
1 | 博士研究生一年级 | 4000元 |
2 | 博士研究生二年级 | 4000元 |
3 | 博士研究生三年级 | 3000元 |
4 | 本科推免直博生一年级 | 3000元 |
5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年级 | 3000元 |
6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级 | 3000元 |
7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二年级 | 3000元 |
8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2020年确定导师者) | 2000元 |
注:4.五年制本科推免直博生研究生业务费第一年标准3000元/生。
8.根据《福建医科大学2016年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发放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导师业务费,标准2000元/生”。
2019年10月、2020年4月毕业研究生(及少量去年未扣除的前期毕业生,均不含同等学力)论文盲审费在其导师名下扣除,具体情况可见附件3。
请各单位组织研究生导师认真核对,如有出入请将情况反馈到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由医院统一汇总后报送临床医学部。
二、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业务费将通过学校财务处转拨到各单位。
三、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业务费发票报送临床医学部。
联系人:陈帅,联系电话0591-22860132。
附件:1.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业务费清单
2.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业务费汇总表
3.2020年应扣除论文评审费清单
4.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确定导师名单
附件2 2020-2021学年临床医学部研究生业务费汇总表.xlsx
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部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