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大临床〔2019〕333号
各教学医院: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教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闽医研〔2001〕8号)、《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学生临床实习经费和研究生业务费拨款管理的通知》(闽医大〔2003〕217号)、《关于下拨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业务费的通知》(闽医研〔2019〕111号)等文件精神,转拨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业务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学年下拨研究生业务费已汇总成表(见附件1、2),此次下拨的研究生业务费参照如下标准:
序号
学生类型
下拨经费
1
博士一年级
4000元
2
博士二年级
4000元
3
博士三年级
3000元
4
学术型硕士二年级
3000元
5
学术型硕士三年级
3000元
6
专业学位硕士二年级
3000元
7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2019年确定导师者)
2000元
注:7.根据《福建医科大学2016年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发放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导师业务费,标准2000元/生”。
2018年9月、2019年3月毕业研究生(及少量去年未扣除的前期毕业生,均不含同等学力)论文盲审费在其导师名下扣除,博士研究生论文盲审费1800元/生,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费1350元/生,具体情况在附件中已相应注明。
请各教学医院组织研究生导师认真核对,如有出入请及时反馈。
二、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业务费将通过学校财务处转拨到各单位。
三、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业务费发票报送临床医学部。
四、如有疑问请与临床医学部联系,联系人:陈帅,联系电话22866048。
附件:1、2019-2020学年临床医学部研究生业务费清单
2、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业务费汇总表
3、2019年扣论文评审费名单
4、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确定导师名单
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部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