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大临床〔2019〕330号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闽医大〔2018〕18号)、《关于做好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医大研院〔2019〕104号)要求,将对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时间。
二、提供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休学学生已在备注栏注明,请按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年度。名单将加上往届未考核或未获得学分研究生名单(红色标注,请核对确认)。
三、中期考核由各单位组织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以学科专业为单位进行。各单位请于考核前7天,将集体考核时间地点、参与开题的专家组成员名单(附件7、8)及专业能力考核的考核方案及考核专家组成员名单(附件9)报临床医学部备案,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能力考核的专家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除外),其中至少2位为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其他考核专家必须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设秘书1名,记录考核情况。(为统一考核标准,临床医学部将对各单位上报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做标准化处理,请各单位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考核成绩先行上报以便计算标准化系数)。
四、延迟考核者应向所属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所属单位审核同意后(导师签字同意、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报临床医学部审批后方可延期,原则上要求在延期申请获批后半年内完成考核。
五、各单位需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按汇总表名单顺序录入集体开题时间(按8位数格式录入,如20191208)、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至多保留两位小数)、考核等次(分合格与不合格),并在本单位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后,将本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分学院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均含博士、硕士)、技能考核现场照片、开题现场照片各3张,学硕及博士应另外提交一份开题情况表、开题报告、课题综述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送临床医学部,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余考核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存留备查。
联系人:陈帅22866048。
附件:1、临床医学部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2、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
3、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具体要求
4、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含部分往届生)
5、福建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
6、2018级硕士研究生成绩(一二学期)
7、临床医学部2018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开题信息汇总
8、临床医学部2018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开题信息汇总
9、临床医学部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能力考核信息汇总
附件1-9.zip
临床医学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