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衔接考试”合作办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医大继教院〔2024〕257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请、助学点推荐的基础上,经我院院务会研究,拟评选合作办学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7名。现公示如下:
(一)先进单位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二)先进个人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郑卫敏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吴宗龙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林群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杨国英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李玲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叶冬婷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王继红
公示时间:11月18日—11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江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69342
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