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回收处置询价第三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浏览次数:10

经清查校内公示认领(2024年6月5日至7月5日),福建医科大学现有无人认领电动自行72辆(其中旗山校区60辆、乌山校区12辆),自行车266辆(其中旗山校区191辆,乌山校区75辆)需进行回收处置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邀请具有相关回收处置资质的企业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公示时间

2024年1113日至11月19

二、现场查勘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价资格条件的企业可以委派1人,现场查勘回收处置车辆情况。

(一)报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3.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

(二)查勘时间

旗山校区1115日上午9:00-11:00

乌山校区:1115日下午15:00-17:00

查勘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质验证: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纸)。

5.如非法人代表参加,请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现场报价

报价人须知

1.不得与其他报价人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报价人,不得损害我校或其他报价人合法权益。

2.请于2024年1120上午10点将报价材料送达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北门征兵工作站,材料包含:(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价单(附件);(4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证明材料(现场查勘时已提交的,不再重复提交)。上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文件袋或信封内,封口加盖公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开标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北门征兵工作站

、询价规则

(一)根据报价人所报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认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时按照递交报价材料先后顺序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第一成交人,如成交人放弃或无法履行合同的,报价次高者递补为成交人,依次类推。

(二)本次公告至少一家符合报价条件,本次询价效。

、相关要求

(一)第一成交人需在接到通知3天内与我签订回收处置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回收处置的成交款转至我校账户

(二)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将车辆回收及搬运完毕,搬运过程所产生的清运费、保洁费、人身保险费等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三)回收处置的车辆不允许现场切割、破解,需整体回收且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财务账号

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账号:35001870007050007795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860619231

 

附件:报价单

 

福建医科大学保卫处

2024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