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引进康复治疗学专业学科带头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医科大学拟向省外、海外引进康复治疗学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目前正在从事康复医学或康复治疗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主持和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同志,善于合作。

二、拟引进人选的相关待遇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引进的人选,报省人事厅审批后,享受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在2006年10月31日前将应聘材料寄到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人:黄有,联系电话:0591-22862960。

 

 

 

福建医科大学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