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 造福人类
什么是遗体捐献?
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遗体捐献在医学研究中的作用
人体解剖学是医学基础课的主干课程,医学的发展离不开人体的研究,而从事人体研究首先要了解人体的结构,因此医学生首先要学人体解剖学。遗体被喻为医学上的“活教材”,不管从哪个角度说,人体标本是最完美的教具,人体内错综复杂的组织结构是教学模型根本无法比拟的。没有精确的解剖知识,很难设想一个医生能把手术做成功,能为病人解除痛苦?同时,尸体解剖可以了解到生前检查不能了解到的病变,直观体内病变情况,准确地切取病变组织进行病理研究,从而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对疾病发生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
国外相关情况
目前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开展遗体捐献并制定了法律法规。日本则已成为公民的习俗。这些国家的教学尸体来源充足,满足了医学教学、科研的需要。
国内相关链接
目前,我国还没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省市发展情况参差不齐。
2000 年 12 月 18 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遗体捐献条例》,并于 2001 年 3 月 1 日 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该条例颁布仅 3 个多月,上海市办理自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的市民已突破 1 万人。
2003 年 3 月 1 日 《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正式实施。
我省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立法,人们遗体捐献意识薄弱,在约 3000 万人口中,只有不足 20 人办理了遗体捐献手续。
遗体捐献要突破几大关
目前遗体捐献还未被广泛接受,这是因为无论对捐献者及家属来说,还是对社会来说,都还存在一系列的难题,还有几大关尚未突破。
第一关:心理关
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人要完人,死要完尸”的观念很顽固。因封建思想存在,即使捐献者本人愿意,也常会遭到家属的反对而无法完成心愿,就连毫不相关的“局外人”也不一定能理解并尊重遗体捐献者。如出租车都将遗体视为“不祥之物”而拒绝载送。
第二关:伦理关
将父母的遗体捐给别人解剖,这岂不是对父母的出卖、背叛?岂不是“不孝”“大逆不道”“违反人伦”?因此遗体捐献也遭到了执行难的现象。
第三关:法律关
人怎样才算是“死亡” ? 捐献应该遵从捐献者本人意愿还是由其家属说了算?哪些机构有权接收捐赠的遗体?这些都涉及到法律方面的诸多问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跨越出法律禁区,而目前全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
第四关:手续关
捐献遗体要办理哪些手续,要到哪个机构?这些具体程序不明确,使捐献者的愿望一直很难实现,从而形成了“想要的没人捐,想捐的没人要”的尴尬局面。
捐出遗体 留瓣馨香
人体解剖学对于培养医学人才,对于促进我国医学教育和科研的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目前各医学院校的教学尸源匮乏、频频告急,已经影响到正常的教学。
据我校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系主 任王玮 教授介绍:我校的教学尸体多从省外高价购买,大学扩招后我校目前储备的遗体数量远远无法满足教学要求,按教学基本要求,医学本科生应该每 2 至 3 人实习解剖一具尸体,但现况是七年制学生只能 8 ~ 10 人解剖一具,而五年制学生基本没有动手解剖学习的机会。这对培养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水平极为不利。因此,我们应当对自愿献身医学教育事业者无私精神表示崇敬与感激。在每次上解剖课时,医学生要先向遗体默哀以示尊敬。因为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捐献者,不论他(她)是英雄还是平民,他(她)应该得到还活着的人的敬意,更应该得到这些未来医生的敬意。对于一具人体,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解剖他(她)就是对他(她)在最终意义上的尊重——医生式的尊重。这是一个未来医生对生命的最深切的关注,我们应该知道实际上我们面对的是什么。因此要求每一个做解剖的学生做到:穿好白大褂,不许大声喧哗、不许拿人体标本开玩笑。面对一具具人体我们应该有种心灵上的震撼,应该得到人格上的升华。如果那解剖体还有灵魂的话,那灵魂会感到欣慰的。
我们应加强遗体捐献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大家建立遗体捐献意识。因为遗体捐献不仅对于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甚至对于整个社会文明进步都是一种促进。让我们再次对遗体捐献者表示最真诚的尊敬——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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